【大纪元2020年04月14日讯】(大纪元记者郑宜芬台湾台北报导)台湾电影导演“豆导”钮承泽,2018年11月被指控性侵剧组女工作人员,遭检方依强制性交罪嫌起诉,台北地方法院14日判处钮承泽有期徒刑4年,全案可上诉。
钮承泽在法院审理时“认错但不认罪”,坚称误以为女方对他有意思,没有犯罪故意,他的律师主张钮承泽已与被害人达成和解,请求法官判无罪或给予缓刑。
法院讯问女子友人、剧组人员、主管后,认定案发前两人并无任何男女好感情愫。被害人到庭表示,钮承泽至今不认罪,答应赔偿只是为了求得轻判,无法原谅他。
检察官认为被害女子当天以闪躲、推阻等方式拒绝钮承泽,可见钮承泽的辩解与事实不符,不足采信。而钮承泽的道歉不着边际,不宜轻纵,具体求刑3年4月。
法官认为,钮承泽身为国内知名导演,利用媒体散布消息,形塑两人存有男女情愫,所为对被害女子性自主决定权及人格尊严戕害甚钜,造成对方心中性侵阴影终身难以抹灭,应予严惩。台北地院宣判,依强制性交罪判钮承泽4年有期徒刑。钮承泽律师则表示,将依法提起上诉。
责任编辑:梁梦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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