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大纪元2017年01月14日讯】12日,北京海淀法院官微发布案件通报:“认为微博话题侮辱、诽谤,艺人吴亦凡起诉名誉侵权胜诉。”法院还判决,新浪微博用户王某在涉案微博首页连续15天向吴亦凡赔礼道歉,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,000元人民币等。
原告吴亦凡诉称,新浪微博近期出现以“炮王吴亦凡”为话题的专题页面,被告王某系该话题主持人,其在该话题页面及其个人微博主页发表诸如“吃喝嫖赌,欠下3.5个亿……”等针对原告的大量低俗、不实信息。
诉状指,这些信息给原告形象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,使得原告社会评价急剧降低,构成对原告的名誉侵权。因此要求新浪微博经营方停止侵权,王某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120,000元人民币、精神损害抚慰金100,000元人民币。
陆媒《新京报》报导,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,用户王某发表的内容“炮王吴亦凡”“约炮暗号”等负面词句指称吴亦凡,已构成对吴亦凡的诽谤,侮辱,侵害了吴亦凡的名誉权。
1月12日,法院审结此案,判令王某在涉案微博首页连续15日发布声明,向原告吴亦凡赔礼道歉,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,000元人民币、维权合理费用12,200元人民币。
责任编辑:童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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